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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券商分类评价工作启动 薪酬发放情况须报送

日期:2023-06-14 20:12:24 来源:中国证券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越)近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地方证监局近日通知辖区券商做好2023年分类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各券商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填报《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按规定对照标注填写自评结果,且于6月中下旬上报自评结果。

监管方面表示,今年分类评价工作中,将对证券公司服务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行业文化建设、证券公司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对证券公司服务民企纾困等专项监管工作突出的证券公司予以适当加分激励,对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不力的证券公司予以扣分。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0%、10%。

需要注意的是,在扣分项自评底稿中,要求报送“公司员工及高管薪酬发放情况”,需要券商填写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的薪酬数据。此外,各券商须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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