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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律师:不合法 今日最新

日期:2023-03-20 15:50:23 来源:泉州晚报

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


(相关资料图)

律师:不合法,市民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泉州网3月17日讯(记者 魏晓芳 实习生 魏慧婷 文/图)近日,有市民致电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其在泉州中心市区一家电影院购买了一张3D电影票,检票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若没有自带3D眼镜就要自费购买。市民质疑,电影院的行为涉嫌“捆绑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13日下午,市民在hmv影城检票口仍看到3D眼镜需要自费购买的告示。

观众: 入场前被告知要自费买3D眼镜

“为何3D眼镜还要自费购买?”近日,市民江女士讲述了前段时间的观影经历。不久前,她和朋友到位于中心市区丰泽街的hmv影城观看3D电影,检票时,工作人员询问她是否自带3D眼镜,若没有自带,可到影院前台购买。尽管对影院这样的行为不满,但电影即将开场,为了能有良好的观影效果,她和朋友只好花了5元买了两副3D眼镜。

“检票进场时才知道看3D电影还要花钱买3D眼镜,这不是捆绑消费吗?”江女士表示,3D眼镜是看3D电影必备的工具,自费购买眼镜无形中增加了观影成本。江女士再次打开购票平台查看才发现,购票页面下有一行小字提醒需要自备3D眼镜。

同样的情况市民王先生也曾多次遇到。“我看电影经常是临时起意,不可能随身携带3D眼镜,每次都只能临时购买,一副眼镜3元,想想不算贵也就没计较那么多了。”

走访: 个别电影院可提供免费3D眼镜

13日,记者来到位于丰泽街的hmv影城,检票口旁边放置了两块宣传告示,一块明确写着:“为了杜绝眼部疾病的传播,为了更优质的观影体验,为了您的用眼安全和卫生,建议您自备3D眼镜或至影院前台购买。优惠价5元/2副,3元/1副。”而旁边的“观影须知”里也提到:“防疫期间,如观看3D影片,建议您自带3D眼镜,如未自带可至影城前台售卖处购买。”

该影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自己家里有的话建议自己带,比较干净卫生,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在我们这边购买,现在多数电影院都不提供免费3D眼镜。”昨晚,记者从购票平台上了解到,hmv影城已告知对观看3D电影的观众提供免费3D眼镜,无需押金,观影后归还即可。

在中心市区温陵路美食街的万星国际影城,记者发现该影院售卖处也放置了类似的提示牌。牌子上写着:“请您自备3D眼镜,预防交叉感染。影院无法提供公共免费3D眼镜。如无3D眼镜也可到前台购买,便携款3D眼镜3元/副,夹片款3D眼镜10元/副,儿童3D眼镜10元/副。”

在该影院的自助购票机前,市民王女士正在购票,她告诉记者,3D电影的购票页面上并未出现观看需要自备3D眼镜等相关内容的提醒。

在电影购票平台上,有不少影院在页面标注了“3D眼镜收费”的小标签,在3D场次电影选座页面下,也有一行小字提醒“3D眼镜需自备或到影院购买”。记者现场询问多名观众,他们均表示并未自行携带3D眼镜前来观影,多数人表示未留意到页面上的相关提示,是到影院后才得知要自费购买。

律师: 3D眼镜收费侵犯消费者权益

那么,电影院要求自费购买3D眼镜是否合法?对此,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辉律师认为,电影院此种行为不合法。消费者通过消费与影院的经营者之间建立的关系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双方实际上形成了服务消费合同关系,影院经营者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如果影院不提供3D眼镜,观众就无法观看3D电影,所以提供3D眼镜应该是影院的合同附随义务。

苏律师表示,电影院在消费者购买3D电影票后又要求消费者额外自费购买3D眼镜,系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电影院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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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因不提供免费3D眼镜被立案调查

今年2月初,浙江温州洞头区消保委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当地一家电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观影,未自带要在现场以10元的价格购买。接到消保委转交的投诉情况后,该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影院在现场贴出告示,称疫情期间为防交叉感染,3D眼镜需要购买,也可自行携带。消费者看电影一般不会自带专门的眼镜,只能掏钱。日前,该影院已因涉嫌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被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2月21日,厦门市湖里区一家影院以安全卫生为由不提供免费3D眼镜也被立案调查。现场执法人员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工具,消费者买了3D电影票,当事双方就已经构成了合作关系,影院在提供3D电影放映服务的同时,也应该给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卫生的3D眼镜,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商家将面临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处罚。(晓芳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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